首页 > 股市要闻 > 财经

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金投网2021-03-26 00:32:54

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No.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的现代化

《左传》有云:“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传统中国文化将诚信视为安身立命的根本。然而,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取得了极大改善,但是在价值观层面,整个社会面临严峻的信任危机,是不争的事实。社会诚信建设滞后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制度建设的丰硕成果形成鲜明对比。在这种背景下,新世纪伊始,中国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基本的逻辑,就是要通过信用建设来增进社会信任,提高社会理性,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社会共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当前,一方面我们建立了传统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可或缺的金融征信制度,信用成为重要的经济治理手段;另一方面,我们又将信用手段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治理,用信用机制推动人们去遵守法律。对于那些不遵循法律达到相当危害程度的行为,其视为不诚信行为,并按照信用的运行逻辑对其违法行为加以记录,依法向社会公示或者提供相应的查询,由此形成相应的声誉机制,实现有效的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顺应社会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信用治理格局,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活力。

No.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智慧化

当前,信息技术革命对社会方方面面均产生深刻影响,互联网、数字经济以及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其他科技手段的发展,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呈现出高度的数字化、平台化、智慧化等特征。具体表现为:

信用信息传递的平台化。借助于强大的数据和平台支撑,信用主体的基本信息、违约信息、违法信息等可以比以前有更加充分的披露,方便信用信息的传递,从而有利于为特定主体的信用“画像”,市场声誉机制能够得以真正实现。

信用产品供给的多元化。当前,公共信用信息机制为人们提供了基础性信息,同时,以人民银行为基础的金融征信体系,征信、评级等商业信用服务机构以及电商平台等新兴的信用参与者,都是信用产品的重要提供者。他们能够运用大数据提供更加丰富和多元的信用产品,从而便利人们更加准确判断信用主体的诚信状况。由此,形成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等多层次的信用信息种类,为人们判断和识别特定主体的信用状况提供多元化机制。智慧化的信用机制和多元化的信用产品供给,给人们带来更多福利。

信用联合奖惩的精准化。基于数字化信息所赋予的强大力量,社会理性大幅度提高。借助于各类电子化的信用信息,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可以根据对方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提高交易条件,或者拒绝同失信者交易。在社会治理方面,对于那些屡屡违法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主体,除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可以基于失信信息的共享而形成相应的信用惩戒机制,使违法者付出更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