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与证监会采取协调方法监管银行及持牌法团
讯4月24日消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最近对一个内地银行集团所属的一家银行及由该集团的一家附属公司所拥有的持牌法团(该集团)进行了经协调的现场检查。金管局及证监会发现,作为其中一家在香港经营银行、持牌法团及其他联属公司的内地银行集团,该集团透过私募基金及其他实体,进行了一连串引起严重关注的复杂交易。
这次协调检查有助说明其他在港的内地金融机构可能也有透过复杂架构,进行复杂且欠缺透明度的融资安排,以致可能隐藏交易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从而难以为相关交易进行审慎的风险评估。因此,金管局及证监会发出本通函,鼓励所有透过持牌实体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进行类似融资安排的机构,对相关的情况进行即时检讨,及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处理所有相关风险。
为高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融资的复杂安排
监管机构发现,该集团的附属公司从集团所属的银行取得一笔信用借贷作一般业务及营运资金用途。该附属公司其后向一家由持牌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私募基金作出大额投资。该基金的唯一目的是向由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所拥有的一家特定目的公司提供一笔贷款(贷款A),而这笔贷款的抵押品主要为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贷款A被用作偿还部分该名大股东拥有的另一家特定目的公司所欠的贷款,而该笔贷款是为新兴市场的项目进行融资。贷款A备有追缴保证金的安排;根据有关安排,当贷款与抵押品比率超过某个议定水平,借款人须提供额外的现金或证券抵押品。
证监会在2018年8月3日的通函中,曾对于以投资作掩饰而实际上是提供保证金融资的安排表示关注。证监会认为,该集团设立的有关安排,表面上虽然为其附属公司于私募基金的投资,但实质上是一项以该银行提供的资金作支援的保证金融资贷款。
未尽完善的贷款经营手法
金管局的现场检查发现该银行的贷款审批及贷后监控手法未尽完善。银行须确保向其本身拥有或其控股公司拥有的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所授予的贷款都是经过审慎的风险评估,及按照公平原则授出。有关评估须至少与对没有关连的公司所进行的评估同样严谨,其中须包括对借款公司的还款能力及该笔贷款拟定用途的评核。
银行亦须确保一套有效的贷后监控架构,以便及时识别和跟进借款人任何重大的不利发展。若借款人参与高风险活动(在本个案中是为高风险投资项目融资所进行的保证金融资贷款)或进行偏离其正常业务范围的活动,银行须重新严谨地进行风险评估,包括有关活动会如何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银行的信誉。银行亦须采取适当的风险缓减措施,以降低所识别的风险。金管局将透过对银行的持续监管工作审视银行风险管控措施的成效。
协调监管
证监会亦发现该集团的有关附属公司,透过其一家持有放债人牌照的附属公司,同时向其他上市公司提供贷款,并由相关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提供抵押品。某些借款人所质押的股份占相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非常高(高达70%),并属欠缺流通性且质素成疑的股份。
证监会希望提醒所有持牌法团的控股公司或控制人应审慎管理集团的整体财务风险,以确保集团有能力为持牌法团提供财政支持,及遏制可能影响持牌法团财务稳健性的连锁风险。
金管局与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合作,并与内地监管机构进行密切协调,以分享彼此在监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及观察到的事项。
如对本通函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8781447联络金管局银行监理部的许星先生,或22311455联络证监会中介机构监察科的郭嘉慧女士,或联络贵公司的个案主任。
香港金融管理局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银行监理部
中介机构部中介机构监察科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