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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个账户操纵股票“三夫户外”、非法荐股,大V被罚近亿元

来源:金融界2023-03-02 13:29:16

  日前,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易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操纵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两项非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没收、处罚款项共计9988万元。

  资料显示,易伟,男,1971年11月出生,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山新棠)法定代表人,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其微博宣传自称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也是前微博“知名大V”,目前粉丝数37.6万人。

  经查明,易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操纵证券价格

  (一)控制使用账户情况

  根据资金关联、交易硬件关联、询问笔录等证据,足以认定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易伟以直接控制账户、受托管理账户、借入配资账户等形式实际控制7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用于交易“三夫户外”。

  (二)操纵“三夫户外”情况

  操纵期间,易伟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形式,操纵“三夫户外”股票价格。截至目前,余股已全部卖出,账户组共计盈利27,970,620.32元。

  1.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累计买入“三夫户外”194,192,383股,成交金额3,692,779,354.47元;累计卖出190,545,773股,成交金额3,619,539,136.13元。其中,涉案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5%以上322天,占比10%以上273天,占比15%以上55天,最高持股占比为16.93%;涉案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全市场成交量20%以上155天,占比30%以上61天,占比40%以上14天,占比50%以上4天。

  根据交易行为和持仓变动等情况,易伟于操纵期间内控制账户组的操纵行为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7日,涉案账户组持股从0股增加至7,519,216股,期末持股占流通股6.85%。涉案账户组累计买入成交48,535,255股,买入金额834,021,831.42元,占账户组买入交易日市场成交量总和的20.01%;涉案账户组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的数量为42,522,600股,占账户组同期总申买量的60.54%。期间,“三夫户外”累计上涨140.47%,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06.13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其他服装,申银万国三级行业指数,指数代码851327.SI,下同)96.56个百分点。(按照前复权标准,“三夫户外”累计上涨140.52%,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06.18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96.61个百分点。)

  (2)第二阶段:2019年4月18日至2020年2月3日,涉案账户组实施日内反向交易,期末持股21,568,162股,期末持股占流通股15.11%。账户组累计买入成交85,127,098股,买入金额1,712,909,916.42元,占账户组买入交易日市场成交量总和的20.50%;累计卖出成交75,334,128股,卖出金额1,471,322,608.86元。2019年4月18日至2020年1月23日,“三夫户外”累计下跌40.35%,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38.08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28.47个百分点。(按照前复权标准,“三夫户外”累计下跌22.41%,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20.14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10.53个百分点。)

  (3)第三阶段:2020年2月4日至2月28日,涉案账户组期末持股22,393,742股,占流通股15.69%。账户组累计买入成交26,601,085股,买入金额488,022,689.10元,占账户组买入交易日市场成交量总和的25.78%;累计卖出成交25,775,505股,卖出金额481,489,615.06元;涉案账户组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的数量为24,246,500股,占账户组同期总申买量的69.06%。期间,“三夫户外”累计上涨58.90%,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42.41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43.19个百分点。(按照前复权标准,涨跌幅与偏离度不变。)

  (4)第四阶段:2020年3月2日至6月19日,涉案账户组实施日内反向交易,期末持股7,902,586股,期末持股占流通股5.54%。账户组累计买入成交33,277,945股,买入金额645,839,817.53元,占账户组买入交易日市场成交量总和的11.40%;累计卖出成交47,420,101股,卖出金额930,256,356.35元。期间,“三夫股份”累计下跌10.52%,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5.16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14.63个百分点。(按照前复权标准,涨跌幅与偏离度不变。)

  其中,2020年2月6日至2月19日,易伟持有“三夫户外”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的10%以上,最低持股15.29%,最高持股16.53%,连续10个交易日的累计买入成交量达到同期“三夫户外”市场成交量的30.83%,每日的买入成交量均达到该交易日“三夫户外”市场成交量的20%以上。

  2.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三夫户外”共计398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365个交易日存在买入成交,329个交易日存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况,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25.14%。

  3.易伟存在影响“三夫户外”股票价格的故意

  易伟向其实际控制的春山新棠交易员李某、黄某华发布交易指令,安排交易员按照其指定的时间和价格,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影响“三夫户外”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以上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聊天信息、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易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

  (一)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未经核准

  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易伟未取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核准,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及业务资质。

  (二)提供直接或者间接有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2020年5月26日,易伟使用微博账号“易伟”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内容为出售“老易投资教育小宇宙”船票及相关联系方式。易伟通过微博、微信提供推荐个股、预测行情、指导操作等证券咨询服务。

  1.通过群发邮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每周向部分付费会员群发电子邮件,邮件内容包括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股票的看法、具体买入时点买入价格建议及其本人持有的股票情况。

  2.通过微信向个别付费会员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易伟与个别付费会员通过微信单独交流,回答会员提出的投资问题、分析评价会员的交易行为、针对股票交易提出操作建议。

  3.通过微博公开提供投资咨询。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户“易伟”,宣传其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易伟”账号微博内容包含对A股市场、各上市公司发展及股价走势看法,每篇微博均有多个粉丝转发回复。此外,易伟注册使用微博账号“申尚趣”和“古北老江湖”,配合“易伟”微博账号传播投资理论和投资建议。

  4.通过微信朋友圈公开提供投资咨询。易伟使用微信账户“船长老易”“老易”“俞爷”发布朋友圈,对股票提出明确投资建议,在朋友圈回复微信好友提问。

  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有534人加入易伟投资咨询群,并实际向易伟指定收款银行账户支付会员费。易伟收入合计23,942,175.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