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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借款进入华昌达账户 400万元系“财务顾问费”?

来源:金投网2021-03-26 00:33:18

“上述资料由华昌达工作人员通过华昌达公司的企业邮箱进行发送。”国创资本方面表示。记者获得的华昌达员工胡凯与国创资本的邮件往来信息显示,胡凯在邮件中自称“是颜华董事长秘书”。而在颜华与华昌达方面的表述中,胡凯仅为颜华的专职司机,在华昌达没有其他职务。

对于贷款资质问题,国创资本方面回应本报记者采访称,国创资本与华昌达均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根据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法人之间可以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本笔借款为国创资本与华昌达之间的民间借贷,借款资金用于华昌达的生产经营,并非金融机构贷款,国创资本亦不存在违法发放贷款的情形。

颜华在个人声明中阐述:“李晴霞说需要给国创资本的相关利益人2%的好处费,不然就不能获得借款,我为了获得贷款就答应了。国创资本没有提出对华昌达进行现场核实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贷款需求,说给了好处费,就可以通融走绿色通道,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都可以免掉。”

据颜华介绍,在国创资本放款的当天即2016年7月25日,其就把400万元打入了李晴霞给的天沣天盈银行账户,作为给国创资本相关利益方的好处费,同时通过华昌达原职员谢佺支付给了李晴霞200万元好处费。

本报记者获得的银行转款记录也显示,2016年7月25日,颜华通过工商银行将400万元转入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盈”)银行账户,代理人为胡凯。这与颜华个人声明内容和华昌达举报信相关陈述相吻合。

工商资料显示,天风天盈为天沣天盈曾用名,2018年2月,天风天盈更名为天沣天盈。

那么,颜华向天沣天盈转入的400万元资金是以什么名义进入公司对公账户的?是否如颜华所说系向国创资本相关利益人支付的“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