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元借款进入华昌达账户 400万元系“财务顾问费”?
这一转让行为也遭到了华昌达方面的质疑。“国创资本发放巨额贷款造成损失后,为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与掩盖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通过虚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巨额债权转让给关联方湖北天乾,并与其同时签署了原价回购债权的合同。”华昌达方面在举报信中表示,其掩盖行为已被武汉市中院民事判决确认。
对此,国创资本方面告诉记者,国创资本与湖北天乾之间的这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行为。法院已查明,这笔交易不影响债权实质。
“将债权转让给湖北天乾是出于对湖北天乾的认可,这笔债权国创资本自己追讨有难度,湖北天乾具有资产管理的牌照,专业人做专业事。”邓正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签有回购协议,但已经法院认可,虽然债权的权利人发生了转移,但债务人是华昌达不会改变,也不会改变华昌达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事实。
根据武汉中院近日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华昌达履行本院作出的【2018】鄂01民初34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各项义务。截至2018年7月15日利息2012.88万元,之后至付清之日止的利、罚息以1.5亿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9.50%计算,即截至今年6月30日的本金及利、罚息总计1.99亿元。
“颜华已经明确表示2亿元借款系其个人贷款,原则上肯定是谁借谁还。”华昌达一位主要负责人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国创资本及相关利益方涉嫌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公司已于6月27日向国家、湖北省纪检部门递交举报信并向最高法申诉,公司将与股东、股民一起抗辩到底。
“华昌达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是法律赋予华昌达的权利,最高法如受理,公司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期间不影响判决的执行。”国创资本方面表示,对于华昌达公司在公告中虚构事实、对国创资本进行恶意诽谤的行为,国创资本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