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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诞生十周年之际 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来源:金投网2021-03-26 00:33:03

董登新认为,创业板的IPO标准,应高于港交所创新初板,低于科创板,并同样设立与之相对应的多通道IPO标准,形成一个比科创板更加包容的子市场。

发审、再融资制度或将调整

创业板至今已运行十年之久。这也决定了,创业板的改革,是与科创板不同的存量改革。在此背景下,一旦创业板注册制正式推出,现有的发审制度、板块内部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将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科创板是增量改革,创业板是存量改革,现有发审体系将进一步做出变化。”岑赛铟说,对于其他板块注册制的借鉴意义来说,创业板实行注册制的意义,要比科创板更大。现在证监会发审委合并后是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一起审核,假如创业板变更为注册制,发审委的职责中,势必要剔除创业板公司的审核,现行发审体系预计将有较大的变化。

董登新建议,率先在创业板恢复T+0回转交易机制,并全面取消个股涨跌停板制。黄建中也认为,如果一级市场实行市场化,二级市场仍进行“政府指导价”,就不是完整的市场化,反过来影响一级市场,无法形成真正的市场化定价和价值投资。

如此一来,相对现行发审制度,创业板改革前已上市企业,与注册制推行后的企业之间,在发行上市、交易、再融资等方面,都将出现明显差异。同一板块的上市公司之间,却存在不同机制,这又将如何解决?

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16日,创业板已上市企业共计769家,总市值5.19万亿元,流通市值约3.3万亿元,平均市盈率为40.51倍。在深市20.4万亿元总市值中,创业板占比超过25%。

王骥跃认为,虽然是在现有板块基础上改革,但存量、增量之间的机制差异不难解决,注册制实施后,创业板的增量、存量上市公司,在涨跌幅限制、融资融券等交易机制方面,都可以实施新的制度。

除了IPO发审制度、交易机制外,创业板如果推行注册制,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存量企业的再融资制度。在现有制度安排下,企业再融资是否仍然需要审核,未来是否需要改变,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注册制针对IPO的增量,但存量的再融资,目前还需要审核,注册制落地以后,还要不要审核?”黄建中说,总体来看,这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推进注册制,创业板存量企业的再融资审核,取得突破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