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创业板发展历程 运行十年得失并存
1999年1月,深交所向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实施方案。同年3月,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此后,创业板的筹建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但这个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2000年,国际创业板市场风云突变,以美国为代表的纳斯达克科技股神话破灭。2001年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文莱表示,吸取中国香港与世界其他市场的经验,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
直到2007年8月,国务院批复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2008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创业板市场,但同年美国次贷危机席卷全球,计划再度推迟。
2009年3月31日,证监会才发布与创业板相关的文件。该年10月23日,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7天之后,创业板正式开市,首批28家公司上市。
酝酿十年始出鞘,运行十年得失并存。
连日来,多位市场人士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创业板10年来有得有失,一方面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以及服务实体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却有背离其设立初衷的迹象,出现如上市门槛高、发行市盈率受限、上市后融资难、禁止借壳交易、炒作风气重、弄虚作假等问题,亟待进一步改革。
其中,创业板上市门槛高是市场的焦点所在。根据规定,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门槛,要求连续两年盈利且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而从实际上来看,目前大部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的利润和营业收入都远远超过这个门槛,并未能实现为“高新企业提供融资平台”的初衷。
卞永祖认为,这实际上跟当前的审批制上市制度有很大关系,需求巨大而供给不足,也偏离了原来制度设计的初衷。由此也可以看出,注册制改革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