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正加速推动IPO进程 以求提高资本实力
早在2016年6月,万联证券在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过程中,发行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万联证券作为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天津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就上述相关监管措施或警示,万联证券在招股书中表示,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其他自律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且已积极整改,因此不会对万联证券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北方一家中型券商内部人士表示,从处罚原因上看,多为业务层面问题,或主要由于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性或人为失误因素导致。未来公司可以从业务上细致化要求,增强业务人员的专业性和业务能力。同时,也要强化内部人员的合规风控意识,尽量避免由于合规方面疏漏造成的问题。
陷7宗百万以上纠纷
涉丹东港违约债
在屡收监管罚单的同时,招股书显示,截至签署日,万联证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结案,金额涉及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有7宗。
其中,有两起诉讼纠纷涉及金额超1亿元,包括丹东港集团债券纠纷和飞马控股股票质押合同纠纷。丹东港集团分别于2016年1月和11月发行了16丹港01和16丹港02,而万联证券为两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因丹东港集团违反合同约定,未能依约偿还到期债务,万联证券代表债券持有人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3月6日被受理。据了解,万联证券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丹东港集团依约偿还两期债券本息,截至2018年3月5日,共计人民币约26.86亿元。
飞马控股股票质押合同的纠纷则起于2017年5月,万联证券开元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万联证券与飞马控股签署了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其中质押标的股票为飞马国际,融资人为飞马控股,融资金额为2亿元和0.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