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在近期迎来政策性利好
暖风频吹,互联网医疗在近期迎来政策性利好。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新版《药品管理法》中,处方药未被列入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的药品种类中,这被视作是冲破网售处方药禁区的信号。
4天后,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
虽然两项政策并无关联,但实际上与“三医联动”息息相关,即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随着网售处方药的政策缺口打开,势必加快处方外流的力度,并倒逼公立医院对“以药养医”体系进行改革。
而互联网诊疗首次纳入医保支付后,慢性病、常见病的诊疗将加快实现线上化,对公立医院的病患者进行分流,从而减轻医院的诊疗压力,与此同时还将加速互联网诊疗的普及,对平安好医生等企业构成利好因素。
新规背后
争议多年,网售处方药政策一波三折
回顾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出台经过,网售处方药在政策层面上出现过多次摇摆。2014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放开处方药在电商渠道的销售。
由于存在监管问题,2016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次年原食药监局先后发布两条新规,明确规定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
不过,事情在2018年又出现转折。当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此后,医药电商平台只能采用线上展示、预约,线下门店配送的形式开展处方药的“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以符合线上线下相一致的规定。
这一做法的好处在于加强网售处方药的监管力度,但难以真正形成市场规模。对于医药电商平台来说,如果想要扩大市场份额,唯有继续收购更多线下药店,从而拓展电商的配送范围。
“目前自营药品最大的难点在于政策法规不明确,相关规范不明晰,企业在经营中缺乏有效指导。”京东健康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药品经营中最大的成本来自于药品本身的成本与专业药学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
但网售处方药的争议仍未结束。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当时修订草案明确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当时会议上未对修订草案作出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