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基金使用诱惑性表述 银保监会年内首次点名
在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通报”中,第一次出现了实名批评。11月6日,两家金融机构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其中,广发银行因存在违规代销私募股权基金,使得账面浮亏而到期无法收回本金及收益,从而引发投诉;易安财险在消费者提供理赔证明和资料后,迟迟未对赔案做出核定,3个月引发消费投诉266件。分析人士指出,监管此次对两家机构进行通报具有警示意义,同时也为后续正式推行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做准备。
广发银行:
卖基金使用诱惑性表述
商业银行队伍中,罕见地出现了一家因消费者投诉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的“反面典型”。
根据银保监会通报,2012年,广发银行根据其内部《私募股权基金(PE)代为推介合作产品方案》,在行内代为推介私募股权基金。基金于2019年8月到期,出现账面浮亏,且到期无法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的情况,引发消费者投诉。
银保监会指出,广发银行存在5个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未按照监管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未按照监管要求,妥善保管推介过程文件资料;在对内部营销人员的相关推介培训材料中,未提及并分析基金产品可能对该行以及投资人产生的风险;在准入环节未能严格执行产品方案相关要求;在推介环节未按照制定的产品方案完全落实相关履职工作。
究竟是哪款产品引发消费者投诉?记者获悉,令广发银行遭到投诉的产品为“中金润合”及其平行基金。2012年,广发银行引入“中金润合”及其平行基金,并在行内代为推介。该基金由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发起并主动管理。
根据银保监会通报,在广发银行内部营销人员的相关推介培训材料中提到“年化复合收益率:根据基金项目池储备项目测算,该基金年复合回报率可以达到62%-71%……分红措施:每年可分配利润的90%并进行强制分红”等内容。不过,今年8月7日到期的产品表现不尽如人意,截至目前处于账面浮亏状态。对于上述推介材料,银保监会指出,这属于存在诱惑性的表述。
对于未来如何整改,广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通报中涉及的问题,该行一方面继续督促基金管理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另一方面充分协调基金管理人、投资人等相关方,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点和诉求。
事实上,银行因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代销保险产品而收到监管罚单的情形比较常见,但因代销基金业务被罚的情况却少之又少,被点名通报更是罕见。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嘉宁表示,私募产品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类的私募产品一般具备较高的风险,因此代销机构的销售行为需要更加规范,无论是产品推广介绍方面,还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方面都应有持续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