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集集破产乱事一团糟 苦了商家!
“电商平台上商家货款结算如何监管,我们并不清楚,但如果都像淘集集这样,以后谁还敢在小平台上卖货?”凤至强调,淘集集拖欠货款问题应该引起警惕。
在淘集集平台,一个商家可能不止有一个店铺,每个店铺必须向淘集集缴纳2000元的保证金。“抛开货款不说,如果按5万个店铺算,平台收到的保证金就是1亿元,这笔钱去了哪里,淘集集也没有说明。”一位淘集集前员工说。但对于淘集集具体店铺量,记者未能获取准确数量。
此外,淘集集声称委托第三方对在线资源位商品进行品控,商家提供的淘集集渠道品控流程显示,1个商品ID收费300元,且收款账号大多为个人账号。
商家于立告诉记者,打款账号并不固定,隔段时间就换。“我一个店铺就换过十几个打款账号。”冯先生也说。
“会有专人通过短信、电话联系你做品控,卖得好的就强制做品控,如果不做品控就给你下架资源位。”于立告诉记者。
“若平均每个商家做10个品控,就是3000元,按照平台4万商家的数量预估,就是1.2亿元。”于立认为具体品控金额或不止于此。
“强制”升级KA店铺商家被迫变供应商
实际上,对于淘集集的商家而言,还让他们担心的是此前淘集集的一次次资产运作,或给他们追讨货款带来了更多的“未知项”。
今年4-6月,淘集集迎来迅猛发展,商家们的热情被充分调动起来,大家都在忙着抢资源位、爆单、发货,谁也不会料到,就在那时,一个因各种缘由不断延长货款账期的“大坑”正在等着他们。
6月6日,有商家接到淘集集相关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已经升级为KA商家(头部商家),而所谓KA商家的升级意义在于,“等于100%的货款中的10%我们平台以服务费形式付给你,让你少交税,还有90%是按照货款形式付给你”。
“达到20万元销售额就可以签署KA合同。”彭松告诉记者,在他看来,这就相当于“霸王合同”,所以他没有签。
这是一份强制签署的合同。“如果不签署,下架所有资源位、所有产品。”作为头部商家,冯先生告诉记者,“这三份协议我签完之后全部寄到淘集集总部了,(他们)并没有返给商家。”
KA合同包括三份协议,分别是《淘集集平台商户店铺转让协议》、《代运营协议》和《经销协议》。
记者注意到,《淘集集平台商户店铺转让协议》是一份三方合同,甲方(受让方)为青岛大漠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大漠),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为宋雅楠,乙方为转让商户,丙方为上海欢兽实业有限公司(淘集集)。
该转让协议一项核心内容是,商家拟将其在淘集集平台上开设的全部店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转让予青岛大漠,淘集集同意上述双方的转让安排。
同时,上述协议规定,商家保证金自合同签订时无偿转移给青岛大漠,上海欢兽在退还保证金时退还到青岛大漠指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