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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诉讼参与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需申请改期

来源:未知2021-03-26 00:01:23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广东多地法院近日陆续发布公告,对案件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多家法院明确,诉讼参与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需申请改期开庭、庭询、听证的,提供相关证明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同时,广东法院建议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立案、旁听等活动,确需去到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广州中院及辖区内12家基层法院近日针对疫情发布了相关公告。

——广州中院27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越秀法院、广州番禺法院、广州从化法院、广州花都法院28日,均在发布的公告中指出: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亦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需(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广州白云法院27日发布通知称,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