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牛市不言顶(1)
当历史性转折点的大牛市来临后,千万不要轻率地去猜测顶在那,那是看似自作聪明实则最愚蠢的作法,只能是失去在股市赚大钱的机会。大牛市是没有顶的,如果非要找的话,只有等10年之后。
牛市不言顶:
A.在大牛进行股市狙击,只要是经过深度分析研究的黑马龙股,低位买入后要敢于长线持有。
B.对于大牛市的大牛股千万不要轻率言顶,否则,只有后悔的份,股市高手在能赚大钱是要敢赚大钱,不要嫌赚的钱太多。
深度研究:
案例:烟台万华
一、公司概况
公司简介: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8]70号批准证书批准,以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和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12月16日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3700001802004。2000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67号文批准,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并于2000年12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01年4月10日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0年末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转增8股,即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400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600万元,变更后的总股本为24000万股,并于2001年6月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02年3月31日经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1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转增5股,即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400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2000万元,变更后的总股本为38400万股,并于2002年6月2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2]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的批复》文件,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变更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双方于2002年6月签订了《股东变更协议》。
经营范围:各种异氰酸酯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应用;各种聚氨酯系统料及其助剂的开发、生产、经营;实业投资及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登记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铁路专线运输、货物装卸、仓储和仓库租赁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