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牛市不言顶(9)
六资本运作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0日,是由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做主发起人,联合烟台东方电子信息集团公司、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氨纶集团公司、红塔兴业投资公司4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规范化运作的上市公司,是山东省第一家先改制后上市的公司。公司股票于2001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到目前,公司总股本达到84864万股,注册资金为8.4864亿元。
2002年6月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已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管理咨询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股权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万华集团出资873756249.31元,华融公司以其转股债权174230000元出资,信达公司以其转股债权110500000元出资,合资组建了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万华集团占万华华信注册资本的75.42%。由于万华集团持有的公司62.17%的股份已作为万华集团投入新公司的资产一同进入了万华华信,因此,债转股方案实施后,万华华信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财政部已经同意将万华集团持有的公司23872万股国有法人股变更为万华华信持有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公司总股本仍为38400万股,其中万华华信持有23872万股,占总股本的62.17%,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003年1月,根据有关批复,公司MDA生产装置、液化MDI生产装置及八万吨MDI技术改造中的MDI精馏结晶集成精制、MDI分离装置技术改造等项目购置的国产设备投资的40%按规定抵免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抵免办法及额度为:2002年度抵免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2683076.46元(此部分已在公司2002年盈利预测中予以考虑),其余47048457.58元结转以后年度抵免。2003年4月公司新建年产16万吨MDI工程项目正式获得国家批复。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7973万元,由于配套热电项目改变投资方式由自备配套改为合资建设而减少项目投资278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减少26600万元,流动资金减少1293万元),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0080万元人民币(含外汇539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2420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87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54013万元(项目批复资本金为61663万元,由于配套热电项目改变投资方式由自备配套改为合资建设而减少资本金7650万元),由烟台万华自有资金解决;银行贷款160414万元;所需外汇由企业用人民币购汇解决。国家拟安排中央国债15653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期贷款贴息。预计2006年上半年建成投产。公司采用合资建设的方案,拟与宁波电力开发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万华(大榭)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本公司投入51%,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投入35%,宁波大榭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