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理顺股权关系青岛国资顺利入主 校企改革三年转型收效9个月揽收68亿
实施校企改革近三年,胜华新材(603026.SH)实控权最终落定青岛国资。
2月6日晚间,胜华新材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胜华新材原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旗下校企。2020年青岛国资通过下属两家公司参与胜华新材的校企改革,上市公司由此进入无主状态。此次实控权的变更,则主要是以对青岛国资此前作出部分自愿性承诺的豁免,以及表决权委托等方式进行。
事实上,除了股权改革之外,近三年来胜华新材积极实施产业转型,已经由一家传统的化工企业转型为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胜华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67.99亿元、8.62亿元,同比继续增长34.51%、16.25%。
随着股权关系的理顺,青岛国资也将对胜华新材的资本运作起到助力作用。此前,由于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胜华新材45亿定增申请未获得证监会受理,公司表示将重新提交定增申请。
控股股东变更为石大控股
随着重要股东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豁免,胜华新材控制权事项落定。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胜华新材原名为石大胜华,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旗下的校企。2020年,在校企改革的背景下,胜华新材原控股股东石大控股公开征集协议转让,最终受让方为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集团”)和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即石大控股向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分别转让上市公司7.5%股份,转让价格为32.27元/股。
由于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合并计算,二者合计持股比例达到15%,超过石大控股,成为胜华新材的第一大股东。石大控股则退出控股地位,上市公司由此进入到无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状态。
在当时,交易各方中的石大控股、融发集团、开投集团作出承诺,在2023年7月15日之前,石大控股放弃其所持有的8.31%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石大控股、融发集团、开投集团不谋求对胜华新材的控制权。
直至2023年年初,胜华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豁免上述股东及其控股股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曾就持有公司股份相关事项出具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虽然本次申请豁免承诺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但胜华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这意味着,石大控股所持公司8.31%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将在本次申请豁免承诺完成后得以恢复。
同时,石大控股、融发集团、开投集团与胜华新材董事长郭天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至此,石大控股、融发集团、开投集团、郭天明、惟普控股合计持有胜华新材24.28%股份,其中融发集团与开投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各1520.1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石大控股代为行使,石大控股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3.31%表决权,足以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胜华新材的控股股东变更为石大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背书下或重启45亿定增
作为曾经的化工校企,胜华新材在股权改革的同时全力实施产业转型,已取得不错的成效。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21年开始,以化工业务起家的胜华新材剥离基础化工资产,全面进军新能源新材料新兴产业。仅在2021年底,胜华新材接连公告布局了7个新能源领域的新建项目。
2022年,胜华新材坚持聚焦电解液、新材料业务的发展战略。依托公司碳酸酯溶剂的优势,拓展布局武汉基地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眉山基地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延伸发展锂电材料项目,眉山基地布局3万吨/年硅基负极、2万吨/年补锂剂、1万吨/年新型导电剂等项目。
胜华新材多基地布局的优势则在于,形成了以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为主导的一体化生产体系,实现了上下游生产环节互为原料,减少了对于外部原料依赖的同时,对生产过程、成本控制、质量优化等拥有更强的自主性。实现产业链配套后,公司相关产品竞争力一直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改革后的胜华新材经营效益显著提升。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56亿元,同比增长57.67%;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1.78亿元、11.65亿元,同比增长353.60%、360.69%,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22年前三季度,胜华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67.99亿元、8.62亿元,同比继续增长34.51%、16.25%。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7月,胜华新材抛出定增预案,这是公司自2015年IPO之后首次计划实施股权再融资。预案显示,胜华新材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8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分别投入到包括东营、武汉两地的电解液项目、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等在内的多个项目,以拓展和延伸现有产品,进一步聚焦新能源、新材料业务。
不过,今年年初,因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受理胜华新材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胜华新材表示,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