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交易规则详解
一.港股交易时间
1.具体交易时间段的划分与规则
自2011年3月7日起,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延长港股交易时段至五个小时,即早上9:30至12:00,下午1:30至4:00。2012年3月5日起,港交所旗下证券市场的午盘交易时段进一步调整为13:00-16:00,早盘交易时段不变,全天交易时间延长至5.5小时。具体的交易时间段如表1所示。
表1 港股交易时段及规则
港股不同的交易时间段,有不同的下单交易限制。港股与A股交易时段的差别如表2所示。
表2 A股和H股交易时段与规则对比
2.对几种竞价盘的解释
(1)竞价限价盘,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指定价格等同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或较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更具竞争力的竞价限价盘(即指定价格等同或高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买盘,或指定价格等同或低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卖盘)或可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视乎另一方是否有足够可配对的买卖盘。竞价限价盘会根据价格及时间先后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竞价限价盘不会以差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价格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而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九倍或以上的竞价限价盘,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一概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2)竞价盘,没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在输入自动对盘系统后按照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竞价盘享有较竞价现价盘优先的对盘次序及根据时间先后顺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的竞价盘会于持续交易时段开始前自动取消。
(3)增强限价盘和特别限价盘。最多可同时与十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即最佳价格队伍至距离这个价位的第10条轮候队伍),只要成交的价格不差于输入价格。沽盘的输入价格不可低于最佳买入价10个价位(或以外),而买盘的输入价格不可高于最佳沽出价10个价位(或以外)。若为增强限价盘,剩余委托会转为限价盘。若为特别限价盘,剩余委托会被撤销。
(4)限价盘,成交价只能为输入价。
(5)收市竞价,被称为“U盘”的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第一阶段于2016年7月25日重推,由此日起,每全日交易日下午4:00-4: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于新机制下,港股交易时段的最后一分钟将抽取5个按盘价,并以中位数作为参考价,然后于收市竞价时段第一分钟公布,随后5分钟,输入落盘价,局限于参考价上下5%之内,其后3分钟落盘价范围将进一步缩小,并且只可输入,不可更改或取消,最后会按成功配对最多成交的买卖盘来定立收市价。
首阶段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涉及逾500只港股,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及中型股指数成分股、内地有相应A股的H股、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占大市成交比例逾60%,但不包括结构性产品及债务证券。
上交所在“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中,也相应增加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并明确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投资者所能采用的订单类型为竞价限价盘委托。此外,上交所同时还明确了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当日额度控制机制,规定当日额度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用尽的,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
香港股市除9:15-9:30不得修改和撤销买卖盘申报,12:30-1:00不可修改买卖盘申报外,其他交易时间不仅能撤销未成交申报,还可以修改申报数量和价格。
虽然香港股市允许修改订单,但是港股通业务方案规定,基于额度控制原因,港股通投资者不得修改订单,必须采用先撤单再申报的方式修改订单,这是港股通交易机制的特殊安排,与香港股市基本交易机制不同。沪、港两市的委托/申报均为当日有效。
深港通的收市竞价的交易安排,与上交所的沪港通类似。关于具体的收市竞价的了解,可进一步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的文件。
(6)冷静机制,在内地又被称为“熔断机制”,这是一种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市调机制),主要的目的是避免金融交易产品价格波动过度,给市场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并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措施赢得时间和机会。港交所原定于2016年11月14日于衍生产品市场推出,目前暂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