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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交易系统与交易规则

来源:互联网2019-04-25 22:20:55

一、交易系统AMS/3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所未来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10月推出了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AMS/3将投资者、交易所参与者、其他参与者及中央市场连接起来,使交易过程变得更有效率。

二、交易所交易规则

在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须遵守《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较重要的规则如下:

(一)价位

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目前,交易所的价位表规定了从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币(价位为0.001港币)到每股市价在1000-9995港币(价位为2.50港币)的股票价位。当某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价位也会随着变动。

表1 香港交易所价位表 单位:港元

价格范围价位

除债券外的所有证券: /

0.01-0.25 0.001

0.25-0.50 0.005

0.50-2.00 0.010

2.00-5.00 0.025

5.00-30.000.050

30.00-50.00 0.100

50.00-100.000.250

100.00-200.00 0.500

200.00-1000.00 1.000

1000.00-9995.00 2.500

外汇基金债券及按揭

证券公司债券0.5-9999.95 0.050

其他债券:0.50-9999.875 0.125

(二)开市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

香港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名为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AMS/3)。在持续交易时段内,AMS/3会将买卖盘持续按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进行配对。在AMS/3达成的交易及买卖盘轮候名单的资料均会实时发放到经纪专用的交易终端机及发放给信息供货商,经由信息供货商的系统发放给投资大众,投资者很容易便可获得实时的市场交易信息。

买卖盘指示。一般投资者通过经纪落盘买卖证券时都会指定一个价格及数量,价格可以是当时的市价或指定一个较市价为佳的价格,这种落盘方式称为限价盘。一般来说,若指定买卖的数量未能于指定的价格全数配对,剩余的买卖盘数量便会以同一价格保留在系统内排队轮候配对。除了常见的限价盘外,AMS/3还可支持下列种类的买卖盘指示:

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增强限价盘与限价盘相似,但增强限价盘最多可同时与五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就买盘而言,首先会跟当时沽盘价配对,然后顺序跟下一个较高价格的沽盘配对,直至跟高于当时沽盘价四个价位或指定价格(两者中取较低价者)的沽盘配对。对沽盘而言,首先跟当时买盘价配对,然后顺序跟下一个较低价格的买盘配对,直至跟低于当时买盘价四个价位或指定价格(两者中取较高价者)的买盘配对。未能成交的余额会保留在系统内,并转为原先指定限价的限价盘。

特别限价盘与增强限价盘相似,但未能进行配对的买卖盘或未能成交的余额将会被自动取消,不会保留在系统内。

开市前时段的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在开市前时段,投资者亦可通过经纪输入竞价盘或竞价限价盘。竞价盘是没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在开市前时段的输入买卖盘时段或对盘前时段输入。买卖盘被输入系统后会在对盘时段内,按开市前时段的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未成交的竞价盘会于持续交易时段开始前自动取消。

竞价限价盘则有指定的价格,在开市前时段的输入买卖盘时段输入。在开市前时段的对盘时段内,若买盘的指定价格相等于或高于参考平衡价格,或卖盘的指定价格相等于或低于参考平衡价格,这些买卖盘会按对盘前时段结束时计算所得的参考平衡价格进行自动对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