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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丰华:需说明子公司收入突增合理性

来源:未知2022-11-14 06:00:08

6月6日,*ST丰华再度收到上交所年报问询函,问询函主要围绕其子公司荣观智能的全铝家居制品定制业务等情况展开,其中核心关注点是“荣观智能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突增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个背景是,*ST丰华在4月25日晚披露2021年年报的同时,还披露了一则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报披露后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47.14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1730.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4.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125.65万元。经对照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在收到申请后,上交所于4月29日对公司年报进行了问询,公司于6月6日对收到的年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在该次回复中,公司称,荣观智能成立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62.53万元,而在2021年8月并入上市公司后实现营业收入4286.36万元,主要来源于与重庆铝开投分别于8月底和10月初签订的人才公寓和育才中学两个项目的全铝家居定制合同,上述两个项目在第四季度集中交付,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94.91万元和2030.07万元,收入确认方法分别为将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位置并安装验收和将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位置并验收合格。 

对于公司的相关回复,上交所于6月6日再度发函问询,直指公司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大股东输血等问题,意在要求公司解释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荣观智能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背景、合同内容、采购金额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具体说明荣观智能在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突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外,对于人才公寓和育才中学项目的全铝家居定制合同,上交所要求公司分别列示销售产品明细,包括数量、单价、总金额、是否属于铝制品、是否由公司自有产能进行生产。若上述合同中的销售产品存在不属于铝制品或不是由自有产能进行生产的情形,明确列出该部分产品确认的收入具体金额,说明该部分收入是否应当作为新增贸易业务收入予以扣除。 

上交所还要求公司结合同行业履行同等规模定制家居合同的时间跨度以及交付流程,对比分析人才公寓和育才中学项目在第四季度实现集中交付是否过快、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销售退货条款及退货风险,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应说明人才公寓和育才中学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不一致的具体原因,育才中学项目中是否存在需要安装的产品,是否存在应安装未安装、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在对前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荣观智能主要客户重庆铝开投实控人为重庆市国资委,其间接持有荣观智能12.33%的股份,为荣观智能少数股东。人才公寓和育才中学项目均是荣观智能与其他企业参与竞争,以最低报价获得集采订单。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参与竞争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包括:名称,主营业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资委存在关联关系等。 

不仅如此,对于公司在前次回复中提到的荣观智能因2021年末产能不足,向同行业公司重庆伊莱卡实业有限公司短期租赁了一条生产线完成育才中学项目产品的生产一事,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租赁产线生产的具体原因,是否表明荣观智能自身不具备稳定业务模式。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陆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