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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风电气有限公司在科创板IPO终止审核

来源:网络2021-05-21 12:00:06

5月21日,浙江日风电气有限公司在科创板IPO终止审核。

2021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受理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及保荐人精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日风电气[2021]8号)和《精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撤回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安政报[2021]25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审核。

本公司是一家R&D高科技企业,主要从事风电变流器等电力电子设备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主要产品是双馈变流器和全功率变流器。

根据财务数据,日风电气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收入分别为2.31亿元、2.69亿元和5.12亿元;同期,相应净利润分别为42,040,300元、38,623,300元和73,479,000元。同期,R&D投资分别占收入的9.32%、10.75%和6.78%。

有趣的是,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进入IPO询价状态,并未披露相关问题的回复,因此公司在科技创新板申请撤回IPO终止审核。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三年为负,净流出分别为2476.55万元、506.08万元和2860.53万元,合计5843.1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负,主要受票据结算方式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大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公司主要对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贴现。由于不能终止的贴现应收票据必须列在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中,而不能反映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中,公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都是负的,与净利润有很大不同。

根据公司的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预计发行人上市后的市值不会低于10亿元人民币。

因此,公司符合《科技创新板证券交易所规则》中“1)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上市标准。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日风电气原计划为每年500台大型风电变流器扩建项目、大型海上风电变流器及配套设备产业化项目、R&D中心建设项目及营运资金补充筹集6.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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