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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德机械IPO反馈意见 产品毛利率波动被关注

来源:金投网2021-03-26 00:00:55

4、发行人说明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已恰当披露。

5、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发行人财务部门人员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个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如有,是否会影响财务工作独立性。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财务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6、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照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6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逐项说明有关财务问题及信息披露事项的解决过程和落实情况,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7、本次申报文件与原始报表存在差异。请发行人逐项说明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对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8、补充提供报告期完整的财务报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