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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央企”、“伪私募”,4年竟然骗了80亿!法院判了

来源:财通社2022-12-01 17:32:45

  湖南盛大金禧200亿暴雷事件才发生不久,10万投资人还在错愕中,如今又一理财大骗局曝光了。

  “伪央企”、“伪私募产品”,竟然能够非法集资近80亿元,造成1400余名投资者实际损失38.22亿元,人均损失260万。

  这起“围猎”高净值人群的非法集资案是到底如何发生的呢?

  11月30日,上海一中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揭开了“伪央企”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中基集团”)及主犯孟晨、岑鹏的作案手段,两人被判无期。

  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等人,指使下属员工伪造财务数据、贸易合同等设计私募基金产品,通过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以投资北京中汇祥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京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股权为名,先后发行“上海檀实中铁稳赢一号”“洲实并购基金1号”等私募基金产品。

  中铁中基集团通过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销售平台,在不具有私募基金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宣称上述基金产品由具有国资背景的中铁中基集团出具担保函、应收账款全额质押,变相承诺保本保息,以举办宣传会、拨打电话等方式,未进行合格投资者调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销售。

  以上“伪私募”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8.81亿余元。所得资金归集于中铁中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支付佣金、随意投资及个人挥霍等。

  截至案发时,共造成1400余名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38.22亿余元。这意味着人均损失高达260多万元,相当于新一线城市一套100平房产的价值。

  上海一中法院认为,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中铁中基集团、孟晨、岑鹏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因此,判决对中铁中基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对孟晨、岑鹏均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边,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很多人可能好奇,这家打着“中字头”的公司到底是什么来头?

  工商资料显示,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5月14日,注册地位于天津自贸区,孟晨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岑鹏担任经理、董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商务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拥有12家子公司,如中铁中基(青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中基(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等。

  据此前媒体报道,中铁中基集团成立于2015年,穿透多层股权后的实际控制人为农村教育发展中心,而成立于2010年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农村教育发展中心旗下公司多达上百家。细究之下,上述中铁中基系子公司都与国企、央企无关。

  中铁中基集团的唯一股东是中政金控贸易有限公司,而后者目前又由中控产城有限公司100%持股。

  中政金控贸易有限公司已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其历史上发生多次股东变更。中控产城有限公司也曾发生股东变更,且其股权结构十分诡异,其注册资本1亿元,为中泽城发有限公司100%持股,中泽城发又属于另一家中控产城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资为3亿元,居然出现了母孙公司同名的情况。

“伪央企”、“伪私募”,4年竟然骗了80亿!法院判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指出,“伪私募”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特别是包装为“伪央企”的中铁中基系,有意通过股权挂靠,碰瓷央企身份,获取客户信任。投资者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辨识能力应在充分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和风险基础上,审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上海一中院对多起集资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除了中铁中基案,还有华领票据案、西控财富案等,最终都被定性为集资诈骗,实控人都被判无期徒刑。

  都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真相却是你一理财,财就离你而去。理财之前,一定要擦亮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