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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参与本所市场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

来源:网络2021-09-17 18:00:12

北京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参与本所市场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