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抱团报价”饱受诟病 证监会出手优化定价制度
据消息,证监会近日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此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该规则剑指饱受市场诟病的新股“抱团报价”,在加大对串价等干扰发行定价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通过规则优化来纠偏新股定价模式,引导网下投资者理性报价。
而针对“抱团报价”,证监会有关部门、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一方面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完善股票发行定价、承销配售等相关制度规则,优化报价流程,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更有效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报价机构监管,规范报价行为,重点加大对串价等干扰发行定价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出清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机构,督促报价机构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发行承销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证监会此番向“抱团报价”出手并不令人意外。今年以来,多只新股开盘暴涨数倍,打新已经从“无风险的盛宴”变为“高收益的狂欢”,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询价机构的“抱团报价”,正因为此,一些公司上市后首日暴涨,但企业募资严重不足。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此次修订就是针对“抱团报价”,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体现了监管对注册制下新股定价问题的关注,但修订并没有改变新股定价整体趋势,更多是谨慎的修正,将会增加博弈空间,报价可能不会那么集中了。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注册制下新股定价制度有进一步的改善空间。
招商证券建议,还需要通过完善询价报价机制,从根源上提升询价机构对新股报价的独立性和积极性,专注发行人质地本身,而非担心报了10%的高价被剔除,可以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最高报价10%申购量”的规定修改为“将高于或低于全部报价中位数与加权平均数孰低值50%的价格所对应的申购全部剔除”,或者“将全部报价中位数与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一倍标准差之外的报价所对应的申购全部剔除”,即将“按量划线剔除”改为“极端报价剔除”,同时增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配售权。
华泰证券也表示,在新股发行定价过程中,对于了解公司价值的投资者,应建立相应的补偿和激励机制,比如同价格时给予更多配售量,减少具有专业定价水平的投资者隐瞒自身对于公司实际看法的可能。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还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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