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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可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了 多维度挖掘创业板“壳”概念股

来源:金投网2021-03-26 00:34:07

实际上,并购重组制度松绑自去年开始已经出现苗头。去年2月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其中要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之后又在去年10月将3年的期限缩短为6个月,从这个逻辑来看,监管层是逐步放松的一个趋势。

多维度挖掘创业板“壳”概念股

在利好政策刺激下,创业板的壳资源成为市场的关注对象。有机构人士对创业板壳资源股筛选提出建议,并框定标准,可以通过以下条件,筛选实际具有被借壳潜力的公司:总市值30亿元以下:借壳成本低;18年净利润亏损或接近亏损,19年一季报未能扭转:主营无法维系,且没有扭亏迹象;上市时间大于3年:解禁完毕,也符合借壳上市基本标准;资产负债率尚可:壳较为干净,没有潜在风险;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15%,小于30%,不至于太分散同时谈判难度小;剔除央企国企等。

据统计,截至昨日收盘,创业板总市值低于30亿的个股分别是德艺文创(300640)、川环科技(300547)、新美星(300509)、杰恩设计(300668)、爱司凯(300521)等。另根据新时代证券研究所6月21日盘前整理的数据,目前净资产体量在1亿以上,净利润体量200万以下,总市值15亿以下的非ST公司共有17家。

中信证券最新研报认为,短期来看,证监会修订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将刺激市场上涨行情扩散;长期来看,符合产业趋势的并购才会成为主流,2013-2015的并购重组泡沫不会重现。

该研报也指出,取消“净利润”认定标准并不意味着“炒壳”的监管放松。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从60个月缩短至36个月,从时间维度放松了借壳上市的认定。财务指标方面,由于壳公司的平均资产规模较小,取消“净利润”认定标准仅为盈利能力较强、资产较轻的公司提供了借壳上市的机会。

放宽并非放任,并购重组“三高”问题监管依旧从严

虽然并购重组迎来松绑,但证监会并非是“任性”放宽借壳上市的标准。回顾近年来的政策,自2016年6月证监会发布“史上最严借壳新规”,并购重组市场趋向理性,追逐热点、跨界并购的现象明显减少,也为如今放宽借壳上市的标准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