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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未知2022-11-13 15:00:13

财政部网站9月30日消息,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其中明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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