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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需递交申报材料 尚有197家未递交

来源:网络2021-11-25 18:00:04

11月24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公布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未申报的名单通告”。

根据通知,10月23日,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郑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现有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管理体制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郑教监管函〔2021〕176 号),要求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市场监督或民政部门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向所辖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截至11月22日,尚有197家校外培训机构未递交申报资料或递交的终止办学申报资料不齐全,现予以公告。请该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组织者或负责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和完备的终止办学资料。逾期不递交的,视为自动终止学校,停止办学一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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