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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自202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来源:金投网2021-09-28 12:00:11

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已经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比例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为85%,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今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按此比例进行调整。失业保险基金在市级统一协调使用的,统筹区被保险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标准低于市政府当地标准的,按市政府地方标准执行。

根据10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月工资一级1880元,二级1760元,三级1630元),山西省11个城市调整后的失业保险标准为1598元,参保失业人员月收入增加280元以上,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家属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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