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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牌”产品包装遭侵权 起诉山寨集团索赔10万余元

来源:未知2021-07-07 18:01:21

天眼查App显示,7月5日,海南鹰航航空饮品有限公司等与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示,案件编号(2021)京73民中1095号,审判庭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鹰航公司、新朝阳公司受被告果泉公司委托生产的“果泉”椰汁产品。经调查,原告椰树集团起诉鹰航公司、新朝阳公司擅自侵犯椰树集团椰树牌”椰汁产品的圆柱形包装和装潢。

法院认定,“椰树牌”椰汁的包装装潢是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椰树牌”椰汁的包装装潢与被控侵权的“果泉”椰汁在外观造型、色彩搭配、文字风格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在相关公众广泛关注的隔离观察条件之下,难导致混淆和误认。三被告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椰树集团经济损失10万元和合理开支费用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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