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达2021年专项资金44.67亿元 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6月15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下达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列简称专项资金)44.67亿元。加上2020年底提前下达的47.48亿元,已发行2021年专项资金92.15亿元,比上年增长31.2%。
第一,聚焦投入重点,集中财力支持创业创新。为应对疫情影响,2020年,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优化调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扩大贷款政策覆盖面,降低贷款申请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免除反担保要求。到2020年末,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216亿元,同比增长53.7%;2020年,发放贷款1600亿元,惠及140万人。2021年,公司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资金63.36亿元,同比增长65.9%,占全年普惠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68.8%。
第二。引导地方政府共同推进小微融资。对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试点城市安排资金24.1亿元,支持60个试点城市完善小微金融服务,平均值每个试点城市4000万元。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调整措施,重点做好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补偿或补偿、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资金补充等工作,推动打造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的“示范样板”。
第三,加快资金配置,提高效率,加快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受益。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中央财政每年三季度末拨付专项资金。为妥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于2021年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财政厅和地方监管局加快资金申报和审计工作,5月中旬首次完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工作,比往年提前了四个多月。同时,将专项资金纳入资金间接监测体系,要求地方政府在一个月之内将资金下发到各市县,确保资金立即到位、数据现实、账目清楚、流向清楚。
下一步,财政部表示,将严肃总结金融支持工作经验,深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试点城市,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效果,进一步研究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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