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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明确商品住房价格构成 平均利润率为6-8%

来源:金投网2021-03-26 00:52:19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商品住房价格管理,长沙市发改委今日发布了《关于明确我市成本法监制商品住房价格构成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沙明确商品住房价格构成,商品住房价格由成本加利润加税金构成,其中,利润的提取以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为基数,平均利润率为6-8%。

《通知》规定,商品住房价格由成本加利润加税金构成,其中,成本构成包括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

《通知》还明确,不得计入商品住房价格的费用包括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各种与商品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赠和其他费用;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按规定已经减免及其他不应计入价格的费用。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长沙对商品住房价格进行了比较清晰的管控,尤其是提到了利润率的范围为6-8%,这是一种限制利润的做法,有助于防范房企随意虚高报价、过度追求利润等做法。总体来看,该政策使得相关住房产品的定价更加科学,既确保了房企一定的盈利空间,也确保了房价相对稳定。

严跃进还认为,此次长沙政策从成本管控的角度设定利润,可以理解为是“房住不炒”下的一个创新版本。这也是回归工程项目的成本定价法,对于一些工程项目科学管理的项目,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而对于一些类似财务和营销等费用过高的企业来说,利润自然也难以做高,这也会鞭策房企积极进行科学的项目投资和操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