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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案二审开庭 此前一审胜诉

来源:未知2021-03-26 00:41:45

二审时称股民损失源于投机

一审时,公司提出“投资者损失完全由于2015年股市剧烈波动”,但这一意见并未被法院采纳。二审时,上市公司就换了说法。

北汽蓝谷上诉书显示,该公司认为,北汽蓝谷在出现利空时经常涨停,自身股价走势与普通股票不同,投资者买入S前锋股票也是为了“赌”股改,虚假陈述不会影响公司股价。股民损失是由于投机造成的,与北汽蓝谷信息披露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代表投资者参加了二审诉讼,并在庭审中对北汽蓝谷的上诉理由予以反驳。王智斌认为,北汽蓝谷称其股票利空时反而上涨,这种自认“妖股”并责怪股民“投机”的上诉意见并不能对抗基本客观事实。从股价变动情况看,2015年7月28日该公司披露之前所隐瞒的重大诉讼,之后股价下跌远超同期大盘,这明显是虚假陈述被揭露造成的下跌,北汽蓝谷将股价下跌归咎于自身是”妖股“、股民是”投机“有悖基本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诉讼时效仅余两个月,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索赔机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最迟应在9月11日前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而“易索赔”频道接受投资者报名的行动将在今年8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