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里的黑色产业链 令人发指
8月17日,怀远县人民医院负责急救车调运的工作人员表示,外地救护车进出医院接病人不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也没有记录。
千里之外的肝和肾
从李萍身上取下的器官,去了哪里?
安徽省怀远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李萍的器官捐献后,2018年2月20日,解放军第302医院出具了肝脏移植病理检查报告,2018年2月24日,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出具了肾脏的病理检查报告,并附有报告的编号。
一位器官移植专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只有获取器官和使用器官的医院才会对器官进行病理检查,评估器官质量。出具病理检查报告的日期不是器官抵达医院的日期,而是病理检查结束送检人员获取报告的日期。
上述专家称,器官取出后需要尽快移植,否则器官质量会出现问题,通常肝脏不能超过16小时,肾脏不超过24小时。也就是说,李萍的器官于2018年2月15日凌晨5点被取出,如果没有意外情况,肝脏将于2月15日当天在解放军第302医院开始移植,而肾脏则最迟在16日凌晨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
8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2018年11月由原第302医院和原第307医院合并组建),工作人员在系统内未能查询到李萍的肝脏移植病理检查报告。
随后,记者来到负责肝胆移植手术的肝胆外科二中心医生办公室,几位医生均表示,“我们只负责给患者做手术,不负责供体,没有供体的信息。”
该院能够做器官移植手术的仅有两位医生,均正常在岗工作。记者希望了解是否有人参加了该起肝脏移植手术,两位医生均拒绝接受采访。
8月23日,记者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病理科的查询系统中,查到了尸体检验鉴定书中提到的肾脏病理检查报告,其“收到日期”显示为2月15日,正是李萍确认死亡、器官摘除的当天。
但病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通过病理报告或病理号追溯到医生及移植患者的信息。
随后,记者来到该院器官移植中心的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未能查询到2月15日捐献者名为李萍的捐献记录。
一名器官协调员说,“我们只管在我们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去世的患者、在这儿捐献的器官。她(李萍)不是在这儿死亡和捐献的,我们不记录。”
也就是说,李萍的器官抵达京津两家医院后,经谁主刀,进入了谁的体内,信息依然不明。
存在系统外擅自分配器官的现象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器官移植领域,存在着诸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