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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税方式怎么选?

来源:金投网2021-03-26 00:34:51

2019年即将结束,作为职场的员工,又到惦记年终奖大事的时候了,而伴随年终奖如影随形而来的就是个税问题。去年,国税总局发布了国税【2018】164号公告(2019年1月1日执行),对年终奖的个税予以明确。接下来金投小编给大家介绍年终奖计税方式怎么选?

一、年终奖个税怎么计算

(一)年终奖计税方式可选择

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2019年1月1日后,纳税人有了选择权,既可以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计算个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而2018年发放的年终奖不存在适用综合所得计算个税情形,但可以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计算个税,也可以将年终奖计入本月工资合并计算个税。

1、2018年12月发放2018年终奖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1)修正的年终奖除以12个月,折算成每月工资薪金。

(2)根据旧月度税率表,找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个税=修正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修正年终奖=年终奖—(5000-应发工资)(注应发工资<5000)

记忆口诀:一除二找三算

2、2019年发放2018年终奖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1)年终奖除以12个月,折算成每月工资薪金。

(2)根据新月度税率表,找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个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概言之,2019年发放的年终奖两大特点:年终奖无需修正;适用月度新税率表。

(二)举例说明

考虑到今天已经是2018年12月30日,且是法定休假日,因此对于企业而言,2018年终奖发放时间会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基于此,下文的例子和年终奖的坑仅考虑于2019年1月1日后发放2018年终奖情形。

如志明2018年每月收入4000元,2019年1月15日发放2018年终奖2万,则

一除:20000/12=1667元

二找:1667元对应的税率为3%。

三算:20000×3%-0=600元二、年终奖的坑在哪?

(一)为什么会有年终奖的坑?

因年终奖计税方式适用的税率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每个税率存在台阶(跳档)。因此,当所得跨台阶(或称跳档)的时候就存在多发年终奖但实际到手少的现象。比如说:

1、年终奖36000元

个税=36000×3%-0=1080(36000/12=3000元,根据新月度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

2、年终奖36001元

个税=36001×10%-210=3390.1元

换言之,多发1元年终奖,多交个税2310.1元。公司好心多发1元年终奖,但员工却少拿2310.1元。这就是年终奖的坑,害人不浅的坑。

(二)这些坑在哪里?

从前面的案例可以知道,所得换档时,税率也换挡,导致多交税,实际收入反而减少。刚开始,在跳档点,多发1元,个税幅度窜得很高,随后随年终奖的增加,个税幅度开始慢慢回落,员工的税后收入开始增加,逐渐增加到未跳档前的税后收入。

1、计算从年终奖36000元跳挡到年终奖36000—144000元档,设跳档后员工的税后收入与跳档前的税收收入一致时所对应的年终奖为Y,则:

36000×(1-3%)-0=Y-(Y×10%-210)

从上表可以直观看出:发放36000元年终奖,员工能拿到34920元;发放36001元年终奖,员工能拿到32610.9元,即多发一元,少拿2309.1元;发放38566.67元年终奖,员工能拿到34920元,跟36000元年终奖一样。故此,36001-38566.67区间的年终奖属于无效年终奖,或称年终奖的坑,对公司而言,纯粹是吃力不讨好的干活,因此,应该避开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