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再发公告 被举报非法添加甜蜜素
12月22日晚间,酒鬼酒再发公告称,经查证,本公司从未采购甜蜜素,也从未向54°500ml老酒鬼酒中添加甜蜜素。此次举报酒鬼酒的经销商石某手中的54°500ml 老酒鬼酒产品于2012年生产,为石某独家定制产品,在出厂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酒鬼酒公告显示,石某原为酒鬼酒经销商。2012年4月19日,石某的北京来今雨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酒鬼酒签订了《买断产品总代理合同》,独家定制并销售54°500ml老酒鬼酒产品。此后,由石某提供该产品酒瓶及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并以3000万元的价格先后购买了全部产品,共计125624瓶。
2013年2月,石某以市场环境不好等为由,要求酒鬼酒为其免费提供40吨同款酒水作为市场建设支持。为此,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酒鬼酒陆续生产了8万瓶54°500ml老酒鬼酒(40吨酒水),作为市场政策支持,无偿赠送给石某。
2013年至2015年期间,石某及其公司无偿占用酒鬼酒资金1400万元。经催要,2015年9月,石某以其公司的酒瓶及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偿还部分资金,差额部分以其库存的28670瓶54°500ml老酒鬼酒抵偿。2015年12月,石某要求酒鬼酒再赠送8000瓶54°500ml老酒鬼酒。2016年初,酒鬼酒新任管理团队为规范市场秩序,提振渠道信心,提出对经销商存有疑虑的2013年前所有库存产品予以退换,并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给予合理补偿,同时对石某2015年12月提出的无理要求予以拒绝。
石某遂要求酒鬼酒将其库存的所有54°500ml老酒鬼酒产品共计125509瓶以238.8元/瓶的结算价格进行回购,其中2012年批次由其购买的有51300瓶,2015年批次酒鬼酒无偿赠送的有74209瓶。同时,石某提出按照200元/瓶的标准对前述所有产品因未能实现预期销售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在广告投放等方面发生发生的费用1000万元提出赔偿要求。酒鬼酒无法接受也未同意其对酒鬼酒赠送产品及与酒鬼酒产品无关的广告费用给予补偿的无理要求。
此前,酒鬼酒发声明称,酒鬼酒原经销商石某因与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意欲谋求不正当利益,被公司严厉拒绝”。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审均驳回其高额赔偿的无理请求。现其不仅不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反而炒作意图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对他的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石某则在自己的声明中表示,自己并不想与酒鬼酒公司打口水仗,各说各的,毫无意义。希望酒鬼酒公司真的能够问心无愧,希望他们赶紧配合监管部门,主动邀请检测机构、媒体、消费者代表前来,对54度500ml老酒鬼酒以及其他酒品是否含有甜蜜素,进行公开检测,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