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回应侵权 用了15年没被判侵权
12月26日早晨,针对“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被诉一事”,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公司”)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真功夫回应侵权,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索赔2.1亿
12月25日,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的真功夫餐饮,被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亿。信息显示,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Shannon Lee,中文名: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相关话题迅速上了微博热搜,不少网友评论称,以为一直是有授权,真功夫才会把李小龙当做自家的logo。
双方可能会面临商标纠纷?
天眼查资料显示,真功夫1990年由公司创始人潘宇海在东莞长安创办。在2004年以前,真功夫还不叫真功夫,它的原名是"168蒸品快餐店",后更名为"双种子",另一创始人蔡达标花费了400万邀请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为其策划,改变公司品牌形象。
后来,在叶茂中团队指导下,真功夫开始使用了酷似李小龙的形象图标,同时改名为"真功夫",组合成为了其极具代表性的商标,从此以后真功夫就快速发展,在全国打开知名度。目前在全国拥有600多家直营门店,营收超过50亿。
李小龙方面的代理律师叶芳向媒体透露了一些他们收集到的证据,资料显示真功夫给的备注信息是"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文字明确的提到李小龙。叶芳表示从登记书的内容可以得知,真功夫是知道他们用的是李小龙的形象,并且截止到今年3月份,真功夫还注册了11 个带有李小龙形象的商标,同样侵害了李小龙的权益。
目前,李小龙公司起诉状并未公开。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分析认为:李小龙公司应该是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对真功夫提起诉讼,诉讼争议点在于,真功夫的‘功夫龙’人物形象造型是否为李小龙肖像的卡通化,对此被告可以否认,并举证是该形象是自己设计的动漫形象或是其他人的肖像。”
对李小龙公司而言,此次维权难点还在于,被告真功夫可以抗辩称,已把该形象注册成为商标,作为注册商标在使用,那么双方可能会面临商标纠纷。由于上海法院不负责商标侵权案件,原告需要到北京的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商标无效的行政程序,理由在于这些商标侵犯了李小龙的在先肖像权。
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查阅中国商标网可以留意到,真功夫近年来已获得了不少“功夫龙”形象的注册商标,其中部分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了5年,对于这些商标,游云庭表示,李小龙公司可能只能通过诉讼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很难制止真功夫继续使用。
事实上,李香凝与真功夫之间并非首次交锋。早在2010年的时候,就曾报道,李香凝在美国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她计划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不过,在中国,因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有不少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注册的公司,甚至父亲成了某连锁快餐企业的代言人,这让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一场维权行动。
表示,很久以前,李香凝就提出过真功夫商标涉嫌侵犯李小龙形象一事,但当时商标局已有结论。